管理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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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心在学科建设、专业教学和科学研究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中心的创新和服务功能,拟构建和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推动中心正常运转和长效管理的学术委员会制度、人员定期交流互访制度、人才联合培养制度、合作研发制度、经费保障机制及绩效考核制度;国际科技合作管理机制及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合作研发的保障措施。

1. 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

作为中心的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由我校、美国等著名高校在环境健康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学者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拟定中心战略发展规划、监督学术成果产出、考核研发人员绩效等工作。

为有效组织和落实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日常运行机构,拟设中心主任1名、秘书1名、学术委员5名、研发人员42名(1名兼任外联秘书),美方管理人及联系人各1名。基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原则,实行人员专职化、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化的中心建设与管理制度。建立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机构,对于人才培养、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在合作备忘录中已明确予以规定。其行政管理受陕西师范大学和学院双重管理,在科研合作、人员交流、研究生培养等方面中心具有自主权。

2. 人员定期交流互访制度

① 人员工作、访问机制

在陕西师范大学格物楼建立学术委员工作室,保证美方人员在陕西师范大学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年/人;陕西师范大学人员在美国合作院校访问学习时间不少于0.5年/人,并于每学期第6-18周启动双方成员交流互访工作。为青年教师搭建国际研修平台,拓展青年教师教学和科研的国际化视野,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② 学术交流机制

基于网络平台,拟构建陕西师范大学与合作院校高速视频联系网络,每2周召开1次两校间学术汇报视频会议,开展定期学术交流工作。此外,为保障中心紧密跟踪学科发展前沿,以中心学术委员为核心、以中心研发人员为骨干,邀请纳米环境科学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在陕西师范大学及合作院校召开环境与健康国际研讨会,根据实际需要,会议拟在陕西师范大学和合作院校两校间轮流举行。

3. 人才联合培养制度

为了汲取两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拟建立两校间互认学分的本科生、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

① 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

建立两校本科生学分互认、交流交换制度,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合作院校本科生根据培养计划在第2学年、第3学年进行交换生联合培养,并设立特别奖学金对生物、化学及环境科学专业优秀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奖励、资助。

② 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

建立两校研究生学分互认,交流交换制度,研究生在第2-3学年进行交换、联合培养,分别由陕西师范大学授予合作院校硕士学位,合作院校授予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4. 人员培训制度

为紧密跟踪学科发展前沿,合作院校为陕西师范大学提供化学、环境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生物医学技术、毒理学和环境健康技术方面2-4周/年的课程培训,参加人员为相关学科本科生、研究生及中心研发人员。

5.合作研发制度

① 构建高水平研发团队

在学科发展和科研创新方面整合两校优势、培育基于污染地表过程与暴露风险、环境演变与生态安全、污染暴露健康效应与分子诊断、污染物环境基准与暴露风险预警防控研究方向和人才梯度合理的高水平环境暴露与健康创新型研究团队,并拟在西部生态环境脆弱区环境质量标准的建立、流行病分子识别、预警与防控、污染修复与治理等方向开展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

② 国际重大合作项目联合申报

在污染地表过程与暴露风险、环境演变与生态安全、污染暴露健康效应与分子诊断、污染物环境基准与暴露风险预警防控方向合作申请国际合作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基金、联合国教科文基金、世界银行基金等)。

③ 合作出版专著

在污染地表过程与暴露风险、环境演变与生态安全、污染暴露健康效应与分子诊断、污染物环境基准与暴露风险预警防控方向合作出版具有本领域较高影响力的中英文专著、研究生或本科生教材。

④ 申报专利及国际专利

在污染地表过程与暴露风险、环境演变与生态安全、污染暴露健康效应与分子诊断、污染物环境基准与暴露风险预警防控方向合作申报专利及国际专利。

6. 经费保障制度

陕西师范大学将为中心日常运行提供经费保障。此外,中心成员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也为中心的运行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中心拟申请的国际合作等重大项目也将为中心提供经费保障。

7.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中心拟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强化奖励激励机制,对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SCI 1区、2区)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同时对青年研发人员给予适当的倾斜,激励青年研发人员积极性。

每年年末对中心成员成果产出进行评估,并以优秀、良好、合格的形式予以公示。

8. 健全学术成果共享制度

建立相应的学术成果收益分享机制,对于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成果产生的收益,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议等形式,加以明确,并做出相应的规定。既要保护项目开发者的利益,激发创新的积极性,也要保证中心各成员间的良好、持续合作。

(9)保密制度

中心设立专职的保密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的管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或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